博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是为了使学生在调查研究上获得进一步的培训,包括有课程设置、研讨课以及其他调研性的活动,也包括博士论文的撰写和答辩,这都将成为原创调查研究的一部分。要获得博士学位,必须完成一个培训阶段和一个有计划性的调研阶段。所有以获取学位为目的的培训活动和调研活动被称为博士课程方案。
入学
要攻读博士课程的培训阶段就必须满足入学官方研究生课程相同的条件。进行博士课程的调研阶段,必须拥有官方大学研究生学历,或有拥有由欧洲高等教育领域的院校颁发的同等学历。此外,那些拥有欧洲高等教育领域以外教育系统颁发文凭的学生,并不需要作学历认证,只要提前证明其学历和西班牙研究生学历相对等,并在西本国符合博士课程入学要求,即可。通过这一途径入学,除了可以攻读博士课程,并不意味申请人拥有的学历已被认证,也不具有其他效力。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同样也可以申请攻读博士课程:
一.按照大学的要求,在一个或多个大学研究生课程中,拥有超过60个以上的学分(包括60个学分)。根据大学的要求,如果学生可以证明在研究生课程中(不包括校级研究生课程),以培训的方式完成了60个研究生课程学分,他们可以以特别方式进行调研阶段的学习。但这一情况必须符合大学战略利益的要求,或在某一特定领域因学术方面原因符合博士培训的要求,这样才可以适用。但不管怎样,根据皇家法令24章规定,要通过博士培训阶段的课程,必须要获得评定处签发的许可报告。
二.拥有本科学历,并且其课时符合欧盟法令的要求,也就是最少300学分。
各大学制定相关博士课程各阶段入学的许可条件及程序。在这些条件中,某些学科会特别要求一些培训课程。

